日期: 2018/12/17 热度: 5510
第五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
本条是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的规定。
公共文化设施是政府出资修建的,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平台,也是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本条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应根据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设置岗位,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一、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任务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明确了县级以上(含县级)在辖区内要建有“两馆一站”,即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这是县级以上政府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兜底标准”。不同类型的公共文化设施有各自的功能和任务。公共文化设施应根据各自承担的功能任务,合理设置相应岗位,合理确定专业人员的规模和结构。
二、服务人口规模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文化设施主要按照行政区划而不是服务人口、服务半径进行布局和建设,岗位也基本上是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级别进行设置,导致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建设和服务不能适应当地人群的需要。因此,公共文化设施的岗位设置必须转变到充分考虑服务人口规模上来。根据新时期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人口规模是常住人口而非户籍人口。按目前通行统计口径,在一地居住半年以上者,即为当地常住人口。已有的标准规范主要是《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规定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数量的确定,以所在区域服务人口数为依据,每服务人口10000-25000人应配备1名工作人员,同时还应兼顾服务时间、馆舍规模、馆藏资源数量、年度读者服务量等因素。《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规定,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有编制人员1人至2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本条将服务人口规模作为公共文化设施设置岗位、配备专业人才的依据,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以人为本的理念。
三、配备人员的专业性
当前,我国公共文化人才队伍面临的突出挑战,是缺乏稳定、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许多公共文化机构特别是基层的公共文化机构,人员年龄偏大、观念相对落后、知识结构陈旧、专业化程度不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难以适应新时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本条突出强调了应配备“专业人员”,体现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人才队伍的本质要求。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规定,公共图书馆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占工作人员的75%以上,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公共图书馆要配备熟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专业技术人员。
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