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6/15 热度: 4398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
本条是关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的规定。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着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资源分散、效能不高的现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首先提出来的就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协调机制的建设目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体制。由此可见,本条是将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规定。
一、国家层面的综合协调机制。规定包含四个要点:
第一,协调机制的建立主体是国务院,体现了权威性。
第二,协调的范围是“综合”。所谓“综合”,一方面是说协调机制要容纳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相关的所有中央部委;另一方面是说协调的事项范围广泛,从规划编制、政策衔接到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都要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三是协调机制的功能是指导、协调和推动。不改变现行管理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四是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也就是文化部承担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的职责,负责协调机制日常的具体工作。
2014年3月19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正式成立。到2016年底,成员单位已包括26个中央部委。协调组的主要职责是:
(1)协调推进重大公共文化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3)协调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
(4)统筹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5)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惠民项目;
(6)协调推进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7)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监督评估机制;
(8)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他重大事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立以来,探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会商机制、共同调研机制和督察机制,成为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共同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平台。
二、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职责。法律没有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公共文化协调机制,但规定其应承担起统筹协调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实现共建共享的职责。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在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有要求,目标是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到2016年底,全国所有的省级政府和大量的地(市)、县(市)政府都组建了当地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组织,政府通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