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0/07 热度: 5186
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提供流动文化服务。
本条是关于流动文化服务的规定。
流动文化服务,是指通过资源配送、服务延伸、城乡联动、区域交流等方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一种形态。流动文化服务是解决偏远地区、人口稀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盲区、公共文化服务空白地区等特殊区域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方式。
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流动文化服务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文化工作基础等因素,以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
一是依托图书馆开展流动服务。利用图书馆流动图书车,广泛开展便民服务。为群众借阅图书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图书漂流、阅读推广、图书换读等流动图书服务活动。建设县域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总馆定期为分馆和流动服务点配送和更新图书、报刊和农业技术资料,开展读书活动、读者咨询、培训讲座等延伸服务。
二是依托文化馆开展流动服务。利用文化馆流动服务车等多种方式,根据群众需求,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把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送到群众身边。整合各类文化艺术人才资源,为基层群众配送美术、文学、舞蹈、音乐、戏曲、书法等各类培训服务。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动展览展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文化结对子”“文化走亲”等流动服务,通过定点服务、互动交流,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三是依托博物馆开展流动服务。设计开展集多媒体互动、传统展板等多种形式于一体的新型流动展览,把文物展览办到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办到城乡基层群众的身边,让更多人享受博物馆的文化服务。利用流动展览和博物馆网络课堂等方式,丰富中小学教育资源,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历史文化知识普及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四是依托数字文化工程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发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项目的资源优势和传播优势,为流动文化服务提供数字资源支持、搭建对接平台并开展宣传推广。
五是依托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提高农村电影放映采购的片源质量,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增加新片数量、拓展影片类型,把送故事片与送科教片、普法宣传片等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