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0/17 热度: 5289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公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自主开展健康文明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居民的需求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本条是关于鼓励公民、居民村民自治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规定。
国家鼓励公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是因为人民群众既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也是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主体。文化的根脉深植于民间,文化的活力源自于群众。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自主开展的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往往人气旺、带动强、花钱少、效果好,最能有效地体现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对于激发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增强“造血”功能有重要意义。
自主开展健康文明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是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自愿自发、自行投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文化活动,具有鲜明的群众自我创造、自我表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特色。如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民俗文化活动、节庆文化活动、以及各类自发性文化活动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该给予必要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加大政策指引、资金扶持和专业指导力度,搭建平台、创新机制,增设场地、增添设备,加强辅导、强化激励,灵活采取评级、汇演、竞赛和表彰机制,鼓励和支持公民开展各种类型的特色群众文化活动。
员会等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时关注辖区内群众文化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等。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是指协助管理设在城乡基层的公共文化设施,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协助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居民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是公民工作生产的场所。机关组织、企事业单位依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平等性,可以密切干群关系、缓解工作压力、维系人际交往,增加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因此,要充分发挥这些单位工会的作用,以富有时代感的内容形式,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活动,吸引广大职工参与,推进机关文化、组织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