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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执行风暴】新会法院执行出击,强制腾退11.79亩鱼塘

日期: 2020/08/18


8月17日,新会法院联动睦洲镇政府及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强制执行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腾退11.79亩鱼塘。睦洲镇人大代表受邀见证了执行过程。


案情回顾


新会区睦洲镇睦洲村承恩经济合作社、睦洲经济合作社与廖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新会法院判令廖某向两合作社返还总面积约11.79亩的鱼塘、承包款3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廖某拒不履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廖某,并通过面谈、短信、电话通知及实地张贴腾退公告等多种形式要求其在限期内腾退迁出。但被执行人廖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怠于履行。

为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会法院就该案制定详细的执行工作方案,开展此次强制腾退鱼塘行动。


强制腾退行动开始

出发前本次强制腾退行动的执行总指挥

明确执行干警分工职责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

在现场拉起警戒线


面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及其家属

执行干警耐心释法

并向其释明妨碍法院执行的后果

被执行人情绪逐渐平稳

最终配合执行

多图直击腾退现场

工作人员对被执行人

现场的个人财物

进行清点、搬离





工作人员对鱼塘中的水产品进行捕捞


对捕捞的水产品进行称重、记录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安全区域

清拆行动准备就绪



细心指导工作人员

对涉案鱼塘周边的

临建房屋进行拆除



细心指导工作人员

对涉案鱼塘周边的

临建房屋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