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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江门新会:睦洲镇加强水源保护区整治,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日期: 2020/12/01


为确保新会区近50万名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睦洲镇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管控水源保护区,着力消除环境隐患,紧盯水质保护目标,多措并举进行水源保护区整治。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界标、警示牌、宣传牌等环保标识,宣传和引导周边群众自觉保护饮用水源;建设水源保护区一级区及上游二级区隔离防护工程,阻止群众进入水域进行钓鱼、捕鱼和游泳等活动;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阻止可能影响水源保护区的行为;在周边的新沙、牛古田村设置村级污水处理站点,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在水源保护区两端设置水泥墩,防止运货卡车通过。

二是大力清理污染源头。对水源保护区附近的新沙工业园严格落实项目预审,拒绝排放污水的项目进驻,有零散废水的项目要求由有资质的公司运走处理,防止工业废水排入水源保护区;要求水源保护区周边的混凝土搅拌站场内设置雾炮机和自动喷洒设施,清理围堤边堆放的物料,对堆放场内物料进行覆盖,运输带进行封闭处理,减少扬尘;清拆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约5000平方米的“壹加壹小区”120间出租房,消除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染源。

三是落实日常监督管理。镇生态环保办对水源保护区巡查保持每周不少于一次,2020年上半年共巡查34次,发现存在问题5处,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5次,目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对水闸日常管理,水闸实行单一启动方式运行,只限用于灌溉和应急使用;制定《睦洲镇水闸运行管理制度》,必须在外江水位高于内河水位时,方可开启闸门取水,外江涨水平流前,必须立即关闭闸门,确保江水只入不出。

四是建立分级管控机制。镇政府严把“三资”管理和土地流转关,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土地不得用于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属地村委会确切落实属地管理职能,对辖区内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整治,切实加强源头管控。

通过睦洲镇政府的大力整治,新沙水源保护区已建立良好的水源保护区屏障,使水源保护区水质一直等于或优于Ⅲ类标准,有效防止城乡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作者及图片来源:王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