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入境船员如违规上岸,严惩不贷!

日期: 2021/05/18


  5月以来,我区连续发生“某港16”等几起入境船员在船上封闭管理期间违规上岸事件,我区防控指挥办及时妥善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经公安部门审讯,几起违规上岸事件的涉事船员均对其违反防疫隔离规定、私自离船上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涉事船员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部门依法对涉事船员作出行政处罚。根据省水运口岸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违反防疫规定的航运公司及船舶,由航运公司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其纳入水路运输信用信息管理,并处以暂停该船舶水路运输30天的处罚。


  依法依规对入境人员实施科学隔离,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凡21日内从港澳入境转内贸运输船舶的航运公司、船东、船员务必严格执行我省疫情防控规定,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禁止入境船员在船上封闭管理期间,以任何方式擅自上岸,防控部门将严查违规上岸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