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21
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20分许,江门新会交警大队司前中队民警在新河西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JD56**号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行驶缓慢,巡逻民警根据工作经验,怀疑该车辆有超员嫌疑。
于是,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此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经核查,该驾驶员饶某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当即对饶某作出严肃批评教育,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将饶某带回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目前,饶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超员车辆上路,被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司前中队依法处以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失驾”后继续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 “失驾”期间驾车,很危险! 江门交警提醒 “失驾”期间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违法上路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