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睦洲车主注意!江门交警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这些行为将被查...

日期: 2021/08/07


怎么查?查哪些行为?

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重点是依法严格查处、制止和纠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车辆混行,非机动车逆行,骑摩托车、电瓶车不戴头盔,两轮、三轮超标电动车和助力车违法上路,摩托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停车秩序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查处机动车、电瓶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大力清理“僵尸车”。


交警部门采用“巡逻+布控”“网格化”等多形式全方位整治交通秩序。


大数据研判分析查获违法车辆

8月3日,江门交警指挥大厅通过大数据平台研判分析,全面排查“脱审”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等重点隐患车辆,通过精准调度路面警力,指令蓬江、江海大队警力快速出警,成功查缉了5辆重点隐患车辆(其中,5辆车合计共有92宗交通违法未处理,有4辆涉逾期未年审,处于“脱审”状态)。





“宣传+整治”双管齐下

此外,江门交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情况,积极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拒绝酒驾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劝导为主 处罚为辅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同时将对行人交通违法实行“先教育,后处罚”措施,规范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温馨提醒: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都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安全。

东公安机关自上月起,

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

给予警告处罚,

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严处!


一、“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三)机件不全;

(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二、“首次违法警告”情形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七)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八)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九)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三、“严重违法严查”情形



(一)酒驾醉驾;(二)严重超速;(三)超员超载;(四)疲劳驾驶;(五)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六)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