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的生命线。自3月2日下午睦洲镇召开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攻坚会后,各村第一时间召开村两委耕地“非粮化”整治专题会议,并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对整治工作做了进一步细化落实。
一、丰富载体抓落实,宣传工作再深入
各村通过乡村大喇叭和消防三轮车循环播放政策宣传音频,同时采取张贴公告通知、签订到户通知、发放《致睦洲镇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悬挂横幅等方式对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进行深入宣传。
二、雷厉风行抓落实,整治工作再推进
为深入开展睦洲镇“退苗还粮”行动,3月4日上午,镇农办联合自然资源所、执法办、驻村组及村委会,对睦洲龙泉村新增的3宗在基本农田上种植柑橘的违法行为开展“退苗还粮”行动,确保耕地实至名归。
三、持续发力抓落实,粮食安全再巩固
为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扛起保障全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政治责任,我镇将常态化加强巡查,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确保新增动态清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