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注意!事关疫情防控期间买药,广东最新明确!

日期: 2022/11/26


疫情防控期间

需要买感冒药、抗病毒药的

街坊们注意了!
为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11月23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制定了

《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

《广东省疫情风险区域保障群众

用药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

其中明确

对于《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

(包括感冒退热等37种药品)

高、低风险区内零售药店

分别采取暂停销售和登记报告的

差异化防控措施

其他区域的零售药店销售《目录》药品

不需要登记报告



《目录》涵盖常见的感冒药及抗病毒药,包括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布洛芬、安乃近片等17个化学药。
具体名单↓↓



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不缩水、不加码”

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调整两个《指引》是对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的优化,绝不是单纯的放松,目标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哨点监测作用更加科学精准和高效运转。
各地要确保政策落实执行到位,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不缩水、不加码”,科学高效统筹兼顾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和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