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26
疫情防控期间
需要买感冒药、抗病毒药的
街坊们注意了!
为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11月23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制定了
《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
《广东省疫情风险区域保障群众
用药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
其中明确
对于《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
(包括感冒退热等37种药品)
高、低风险区内零售药店
分别采取暂停销售和登记报告的
差异化防控措施
其他区域的零售药店销售《目录》药品
不需要登记报告

《目录》涵盖常见的感冒药及抗病毒药,包括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布洛芬、安乃近片等17个化学药。
具体名单↓↓

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不缩水、不加码” 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
各地要确保政策落实执行到位,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不缩水、不加码”,科学高效统筹兼顾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和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