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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古井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创新发展专项督查工作制度

日期: 2023/05/11


新会区古井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创新发展专项督查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管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推动古井镇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一、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分别在6月和12月,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二)检查人员

古井镇文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检查范围

1.镇文化站和文体广场;

2.18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文体广场。

二、检查内容

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制定《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检查示范区公共文化设施和人员、服务与效能、数字化建设、社会化发展、改革创新、过程管理等情况。

(一)检查方式

采取材料评价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内容

1.材料评价

1)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整理台账资料;

2)半年以来创新发展总结报告(包括推进示范区建设和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取得成效、特色亮点、创新案例,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3)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2.实地检查

包括汇报座谈、实地调研、绩效指标数据佐证材料查阅三个环节。

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经汇总校对后,向各村(社区)通报。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文体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