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务公开

三江镇文体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日期: 2019/01/02



《展览馆管理制度》

一、 入场守则

1.自觉遵守展览馆管理规定,维护展览秩序,爱护馆内设施,共同营造安全文明,舒适温馨的展厅环境。

2.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或使用明火。

二、 展厅秩序

1.请不要擅自移动展厅内的设施设备和物品,不得擅自接水接电。

2 .展位特装请不要在展厅内施行,请不要在展馆内进行锯、刨、钻、焊、油漆等作业。

3.请爱护他人物品,不要越界使用他人的空间。

4. 控制好声音分贝,不要大声喧哗。

5. 展品运输、安置、展品操作等应考虑展厅的地面负重能力。

6. 参展者的宣传活动只可在各自展位内进行,不得在其展位以外的公众地方做一切宣传手段。

三、 物品禁入

1.未经允许,所有鸟类,爬虫类,鱼类或其他禽兽类不得进入展馆。除非其使用与展览活动有关,请先得到批准。

2.危险物:包括(但是不限于)武器、枪支、刀、剑、弹药、炸药、易燃物、易爆物、剧毒品、放射物或者其它危险物品。

3.违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物品。

四、 物品管理

1.展馆开馆至闭馆时间内(包括布展、开展和撤展期),请参展单位保管好各自的物品,以防物品丢失或损坏。

2. 展览期间的物品不得自行出入展馆,如需撤离须有展览办公室盖章(或签字)的放行条方可撤离。

3. 撤展展品请在管理方要求的时间内全部撤出展馆,展位内所有自行张贴、悬挂物由参展单位负责拆除并清理干净。

五、申请展览注意事项

申请展览单位或个人务必提前15天至30天到展览办公室负责人员处申请,填写《展览馆申请表》、填清楚展览名称、展览单位、申请展览时间的期限(包括布展时间)、布展详细工作(递交展板布置的平面图,设备用电的方案)等信息,经展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审核批准后生效。


三江镇宣传文体办



《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求

1、热爱图书馆工作,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2、严格遵守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调动,完成馆里交给的工作任务。

3、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团结同事,有强烈的集体观念。

6、严禁泄露办证者的个人资料。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图书馆上架工作。

2、负责读者的借书、还书、咨询工作。

3、负责借书证的办理、续期、退还、挂失工作。

4、负责本馆图书的修补工作。

5、负责过期图书的催还工作。

6、负责图书的剔旧工作。

7、负责图书馆书库的管理工作。

8、负责室内清洁卫生。

(三)借书证的办理及使用

1、本镇村(居)民凭身份证可以办理借书证,办理时,需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借书证只允许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违者扣证一个月。

3、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果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其损失由本人负责。补证需交工本费20元,因使用保管不当而导致的问题,由本人负责。

(四)入馆须知

1、读者可免证免费进馆阅览。

2、读者要严格遵守图书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读者要自觉维护馆内秩序,禁止喧哗,打闹,吃东西,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4、言语不文明者,着装不文明者,举止不文明者,奇装异服者禁止入馆。

5、个人的书包,书刊等物品禁止带入阅览区、书库。

6、馆内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维护环境卫生。

7、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

8、读者要爱护书刊杂志,爱护馆内各种设施设备。

(五)图书借阅规则

1、书库的藏书实行开架借阅。允许读者进入书库自由挑选所需图书,除期刊、杂志、报纸在馆内查阅外,其它图书均可借出馆外。图书借期为30天,请依时还书。到期前可持图书证和图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过期按每天罚款0.10元处理;超过一年以上不还的,追回图书并吊销借书证,不退还押金。

2、读者借书时,凭本人借书证进入图书馆书库,挑选图书时请勿乱拿乱放,防止乱架。选定要借的图书后,将选定的图书和图书证一同交给出口处的工作人员,办理出借手续。

3、读者应检查所借阅的图书有无污损,并向工作人员声明,以免承担责任。

4、图书证每人限借1本。

5、对损坏图书者(包括:划线,圈点,批注,墨迹,油渍,水渍,薰烤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给予1元以上罚款;对撕毁图书者(包括:撕取表面、图表、附页、图画、书标等)数量在四页以下,按图书原价的三倍罚款,撕毁四页以上视为窃书。

6、凡丢失图书,按原价的2-30倍赔偿。

7、凡未经允许或未办理借书手续将图书带出库外者,将按偷盗行为处理。偷窃图书者,视情节轻重按所偷图书的原价10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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